大连疾控提醒!
随着年龄增加
老年人群免疫力下降
与青壮年人群相比
其自身基础疾病更多
也更容易感染新冠病毒
研究显示
符合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条件但没有接种的老年人要尽快接种,没有全程接种的要尽快补种。
同时
新冠疫苗接种
有以下几点需注意
不能接种的人群
■ 对疫苗成分及辅料过敏者不能接种,灭活新冠疫苗辅料主要包括:磷酸氢二钠、氯化钠、磷酸二氢钠、氢氧化铝。
■ 既往接种新冠疫苗或同类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者(如急性过敏反应、血管神经性水肿、呼吸困难等)不能接种。
暂缓接种的人群
(疾病或症状缓解后建议接种)
■ 任何原因(感冒、伤口感染、局部炎症)引起的发热(腋下体温≥37.3°C)暂缓接种,待症状缓解、健康状况良好后,建议接种。
■ 痛风发作、重感冒、心梗、脑梗等急性疾病,暂缓接种。
■ 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,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,暂缓接种。健康状况稳定,药物控制良好的慢性病人群不作为新冠疫苗接种禁忌人群,建议接种。
■ 恶性肿瘤患者手术前后,正在进行化疗、放疗期间,暂缓接种。结束放疗、化疗等相关治疗后半年,经临床医生评估免疫系统恢复正常、健康状况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建议接种。
■ 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(如横贯性脊髓炎、格林巴利综合征、脱髓鞘疾病等)暂缓接种。
建议接种的人群
■ 对尘螨、食物 (鸡蛋、花生、海鲜、芒果)、花粉、 酒精、青霉素、头孢或者其他药物过敏,未处于过敏发作期建议接种。
■ 心脏病、冠心病,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等疾病,非急性发作期健康状况良好,建议接种。
■ 高血压药物控制良好,血压一段时间内较为稳定,建议接种。
■ 糖尿病药物控制良好,血糖一段时间内较为稳定,建议接种。
■ 甲减患者服用稳定剂量左甲状腺素(优甲乐),甲功正常,建议接种。
■ 慢性湿疹没有明显发作,建议接种。
■ 慢性荨麻疹当前症状不明显,建议接种。
■ 慢性鼻炎症状不明显,建议接种。
■ 慢性肝炎不用吃药治疗,肝功正常,建议接种。
■ 肺结核不是活动期,建议接种。
■ 银屑病非脓疱型等急性类型,建议接种。
■ 慢阻肺非急性发作期,无明显咳喘,建议接种。
■ 强直性脊柱炎无急性疼痛表现,建议接种。
■ 抑郁症药物控制良好,生活工作如常,建议接种。
■ 用于治疗糖尿病的各种药物(包括注射胰岛素),均不作为新冠疫苗接种的禁忌。
■ 免疫系统疾病(系统性红斑狼疮、类⻛湿关节炎、强直性脊柱炎、干燥综合征等)总体原则是谨慎接种,一般来说,在病情稳定时建议接种灭活新冠疫苗和重组亚单位新冠疫苗。
■ 肾病综合征,肾移植后吃免疫抑制药物,艾滋病患者、HIV 感染者,建议接种灭活疫苗和重组亚单位疫苗。
■ 既往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(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),在充分告知基础上,可在6个月后接种1剂新冠疫苗。
小贴士
1.注射人免疫球蛋白者应遵照所接种新冠疫苗说明书中相关要求接种,以免影响免疫效果。
2.新冠疫苗不推荐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。其他疫苗与新冠疫苗的接种间隔应大于14天。
3.任何情况下,当因动物致伤、外伤等原因需接种狂犬病疫苗、破伤风疫苗、狂犬病免疫球蛋白、破伤风免疫球蛋白时,不考虑间隔,优先接种上述疫苗和免疫球蛋白。
4.如果先接种了狂犬疫苗、破伤风疫苗、狂犬病免疫球蛋白、破伤风免疫球蛋白等,需先完成上述疫苗最后一针接种,间隔14天后建议接种新冠疫苗。
5.在疫苗接种前无需开展新冠病毒核酸及抗体检测。接种新冠疫苗后也不建议常规检测抗体作为免疫成功与否的依据。
6.灭活疫苗基础免疫需要接种两剂次,未按程序完成接种者,建议尽早补种,无需重新开始免疫程序尽快补种即可。并在完成第二剂次接种满6个月后尽快进行加强免疫接种。
7.灭活疫苗在14-21天完成 2剂接种的,无需补种。
8.现阶段大连已启动两种新冠加强免疫接种方式——同源加强、序贯加强,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请选择适合的疫苗尽早完成接种。
9.不论哪种加强方式,都只需要加强1针。不可同时接受序贯加强免疫接种和同源加强免疫接种,已完成同源加强的市民,不能再进行序贯加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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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大连疾控
编辑:元
美编:王蕊
校对:王涛
责编:小王
监制:穆军 宋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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